为进一步规范宝鸡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行为,提升供配电设施建设质量与安全可靠性,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,依据国家、陕西省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,我单位组织编制了《宝鸡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。为切实增强《导则》编制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可操作性,广泛凝聚社会共识,提高文件质量,现将《导则》予以公布,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求意见时间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导则》共分为14个章节及多个附件,系统规范了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全流程要求,主要内容包括:
1.范围:明确适用于宝鸡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,改建、扩建住宅区参照执行;界定新建住宅小区、建设单位等核心主体,明确未涉及内容需执行现行国家、行业标准。
2.术语和定义:界定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、高低层民用建筑、城市配电网、各类配电室、充电设施等22项核心术语,统一技术表述标准。
3.总则:明确供配电设施建设需符合电力发展规划,遵循“六同”(同规划、同设计、同施工、同监管、同验收、同使用)原则;要求优先采用安全可靠、节能环保设备,严禁使用淘汰产品;规定中低压线路全电缆配置要求,适配宝鸡地域发展实际。
4.供配电系统:明确住宅区供电形式,居民用电采用公用变电站“一户一表”供电;规范公共设施用电计量与维护责任划分;要求实现开关站环境动态监控,包含设备状态、安防、温湿度等信息;明确电源配置、负荷分级及供电可靠性要求。
5.电气设计要求:明确不同建筑面积住宅的用电容量标准、入户导线规格;规范公建设施供电容量、变压器容量配置要求;落实新建住宅停车位100%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,明确7kW/车位的预留容量标准;规定消防设备供电回路、电缆选型、无功补偿等设计要求。
……
三、反馈意见方式
迎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请于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:
1.电子邮箱745742762@.com(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宝鸡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》征求意见+单位/个人名称”)。
2.联系电话:0917-3457987(工作日8:30-12:00;14:00-17:30)。
3.邮寄地址:宝鸡市金台区团结东路宝鸡市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服务中心(收),邮政编码:721000(信封请注明“《宝鸡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》征求意见”)。
附件:宝鸡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(征求意见稿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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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31日